我国润滑油消费税实施价内税,从原料基础油开始征收,原料及成品间可抵扣,经过层层抵扣最终转嫁到下游消费者。对于生产炼厂而言,生产成本的变相增加最终将反应到价格体系当中,对于基础油生产炼厂而言影响并不是太大。对于贸易商成本压力一般往下游转嫁。调和厂是成本主要承担方之一,拖累资金链周转,加剧生存压力。消费者为消费税埋单,承担主要成本,一定程度上促进理性消费。
价格组成机制是:
国产基础油价格组成:(生产价格+消费税)*增值税
进口基础油价格组成:(CFR*汇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值得一提的是,润滑油产品中有几种油品是免征消费税的,变压器油和导热油因属于绝缘油类而享受免征消费税的政策。粗白油或者工业白油因为其工艺问题,也免征消费税。 部分炼厂在开具基础油的票据时将名称定义为粗白油油料和导热油油料,以此来达到规避消费税、只征增值税的效果。尽管这两种名称的产品价格要低于基础油产品,但下游调和企业如果不是生产变压器油和导热油则将自己补交消费税,按照现有价格来测算,其实是得不偿失的。随着税务稽查力度的加大,下游调和企业在采购时将更加青睐于正规的基础油产品,对于以更名规避消费税的企业而言也将有很大的限制作用。
消费税的税率也不是一成不变,以下是消费税税率历史沿革。